同一辆车用了3种投保方式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竟出现3种价格

 所属分类:太平洋车险   2013-2-20 10:15:11    加入收藏

叶先生最近买了辆新车,经销商建议他在4S店投保。经估算,这辆8万元的新车若投保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盗抢险,总保费在4800元左右。

叶先生自己登录了太平洋公司网站,预算的保费是4200元左右。他随后咨询了这家保险公司的电话车险业务,接线小姐给出的保费报价约3400元。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车险人员说,大多数买车的车主都会遇到与叶先生一样的经历。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会在汽车销售公司设立保险代办点,有的干脆由汽车销售公司代办保险,保险公司的业务很大程度上也依赖汽车销售公司向车主的推介力度。有一些4S店就乘机承揽业务,要求成为保险公司维修业务的指定厂家。

对于汽车经销商和保险公司来说,这显然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保险公司借助汽车经销商(主要是4S店)等保险中介获取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而汽车经销商一旦成为保险公司维修业务的指定厂家,就意味着在零部件提供、维修工时费等方面获取延伸利润,还可以得到保险公司返还的佣金。

按照保监会规定,车辆商业险中介费除人保、平安、太平洋最高为10%以外,其他公司不能超过12%。实际上,为了争夺市场份额,有的保险公司私下将代理费率提高到了20%,有的甚至达到25%。

2013年3月22日

在购买车的过程中要注意自己的保单何时生效
    2007年5月28日,蒋先生在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轿车一辆,当日下午支付了25.73万元。其中包括了由代办投保手续的费用,在获临时移动证后于当日将车提走。第二天,销售公司代蒋先生在太平洋保险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该车保险手续,保险期限自2007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8年5月29日止。殊不知,蒋先生却在2007年5月29日下午驾驶新车至上海中山环线以内永兴小马路路口处,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产生住院医药费2.4万余元。经交管部门认定,蒋先生负全部责任。蒋先生认为是因销售公司代投保不及时...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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