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乱象二:强行搭售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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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0 21: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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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二:强行搭售险种
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交强险”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此外,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并非必须购买。但是,在很多汽车交易市场是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来销售的。甚至一些汽车经销商在代理保险业务时,诱导车主超额投保以多赚代理费。其实,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随着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迅猛发展,与机车险事故相伴而来的骗赔案件也与日俱增。据业界保守估计,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发生的欺诈骗赔额约占总赔款的10%-15%以上,并呈现持续上升态势。面对这些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疑案, 保险 公司虽然有时掌握一些外围线索和情况,但由于走访调查不及时、采痕取证不到位、反欺诈体制不健全及相关法律不完善等,在假象面前往往力不从心、束手无策,难以收集到确实充分的欺诈骗赔证据,致使一些理应拒赔的除外责任案件和蓄意欺诈案件骗赔得逞。
与机动车辆相关的保险欺诈骗赔手法可谓五花八门...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7日
当你新买的车保险单还没生效时,你该怎么办? “暂保单”即:新车移动过程中,保险单尚未生效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特新增设的暂保业务,在新车办理牌照的20天内保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即便是在买车的同时就上保险,保单生效也是在车辆有了牌照号码之后。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什么问题,保险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暂保单”虽然不能承担所有保险条款,但毕竟已是一大进步。
使用情况
暂保单既不是保险合同的凭证,也不是保险合同订立的必经程序,而仅仅是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的权宜之计,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形中使用:
1.保险代理人获得保险业...
查看全文>> 现在车主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一般都会投保车险。重庆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应仔细阅读车险条款和相关规定,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尽量不要由他人“代理投保”。“现在,有的车主为图方便让中介机构代理投保,这样会被一些不负责任的中介机构搭配险种、调整保额而使车主的利益受损。”
其次,投保车险要足额。“有的车主为了节省保费,不足额投保。如此,投保人可以节省一点保费,但如果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将得不到足额赔付。”
第三,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不划算。《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4日
汽车保险保险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的规定 保险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的规定 《保险法》第四章中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 (1)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2)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是: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经金融部门的核定,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为了确保投保人的利益和维护保险业务的安全,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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