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买保险难见保险合同
机场买保险难见保险合同
在汪陵奇提供的保单上,记者看到保险金额一栏写着:飞机人民币45万元整、火车人民币3万元整、轮船人民币2万元整、汽车人民币2万元整。保单的背面写着“未尽事宜以投保的相关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在购买保险时,汪陵奇没有看到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卖保险的没给我看,我也没找他要。”
“是不是我在飞机上发生意外,能赔给我45万块钱?”发生理赔纠纷后,汪陵奇很疑惑,“12家公司我又该以哪家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一审律师为汪陵奇支招:寻找12家保险公司的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哪条对你有利就用哪条。
一审时,汪陵奇找了一家自认为对自己最有利的保险合同条款,看后发现,自己一只眼睛失明的情况只能按照保额的30%赔偿,也就是4张保单赔款总额最多为54万元。
“我交钱买保险就算跟保险公司签合同了,但合同到底是什么样的?”一审败诉后,汪陵奇决定,一定要问清楚自己买的这份保单的保险合同到底是什么,出了事以后12家保险公司到底按什么样的责任划分为消费者理赔,“否则别的坐飞机的人也是稀里糊涂地就买了保险”。
2010年9月29日,汪陵奇向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监管局”)发函,请求依法进行信息公开。
在贵州监管局2010年10月25日《信息公开事项答复书黔保监公开【2010】1号》的回复中写道,“各保险公司当时承担保险金额的比例,可向相关保险公司咨询。”根据汪陵奇提供的保单,该保单所使用的保险条款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任我游——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自助式)》。
在答复书的附件里,汪陵奇第一次看到了自己购买保险的合同,也第一次看到了合同中的一个条款:在任何时间点上,保险人在本保险项下对同一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不超过两份保险的保险金额。
“合同已经约定了不超过2份保险,买保险的时候为什么同意我买4份?”汪陵奇很郁闷,自己时常会在机场买100元保险,“原来有一半的钱是在违约购买。”
2010年12月8日,记者来到贵阳机场,在保险销售柜台前,记者看到几乎所有准备登机的旅客买保险时,都没有要求查看保险条款。记者按照一份在售的航空保险请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保险条款,工作人员告知记者暂时没办法查看具体条款。
“希望大家买保险前都看清保险条款,心里有数,也希望保险公司在卖保险时,能主动提供保险条款,诚信经营。”汪陵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