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拼车”拒赔的风险最好每年给车辆上全保险

 所属分类:  2013-2-24 14:22:15    加入收藏

虽然“拼车”有安全风险、保险拒赔风险等存在,但在油价日益高涨以及出行限号等背景下,“拼车”越来越成为挡不住的诱惑。随便在网络上搜索“拼车+北京”,便会出现成千上万条信息索引,而各种各样的城市拼车网和拼车论坛也应运而生,人气旺盛。

记者在对保险公司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对于“拼车”时出险的理赔与否,保险公司基本上以是否收费为衡量原则。

北京保险协会财险处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对于“拼车收费”的行为权威部门并没有明确界定,是有现金交易就算收费,还是除分摊汽油费等必要费用之外的额外收费才算?另外,即使是对于有收费行为的“拼车”,出险时各保险公司的理赔尺度也不一样。有的是拒赔,有的是部分拒赔,也有的比较宽松,只要不是有污点记录的“黑车”,大多正常理赔。“毕竟拼车是一种新生事物,在理赔案例中还比较少见,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在考虑保险条款时还未给予关注。”

那么,如何回避“拼车”拒赔的风险呢?一家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车主来说,首先要避免经常性的“有偿拼车”,因为一旦出现事故,有了交警的笔录,就可能被判定为私自营运拉客的“黑车”,不但面临高额处罚,车损也无法从保险公司得到理赔。其次,“拼车”出游时,最好选择熟悉的邻居、朋友等。

此外,他提醒车主,最好每年给车辆上全保险,并且认真了解一下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条款中的免责条款,清楚哪些情况属于保险公司拒赔的范围。而另一位4S店的车险销售人员则明确地告诉记者:“出险后最好第一时间跟我联系,免得慌乱之中报案‘说错话’,遭遇拒赔。”

2013年6月30日

车险第三者责任险案例分析
    2005年10月25日,毛某驾驶一辆小客车,搭乘车某等9人,从乐山开往成都。当晚7时许,毛某的车在成乐高速路上,与张某驾驶的货车追尾。毛某、车某等4人死亡,黄某等6人受伤。交警认定,死亡的毛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张某承担次要责任,车某、黄某等乘坐人员不负事故责任。  经过调查,货车真正的车主是吴某,张某只是吴某雇佣的驾驶员,该货车在某财产保险公司某分公司(以下简称财保某分公司)投保了车险,其中第三者责任保险50万元。因此,6名伤者和3名死者的家属找到财保某分公司,要求按50万元的第三者责...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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