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诀窍,车主的投保和理赔将都不成问题

 所属分类:  2013-2-25 20:32:44    加入收藏

张先生近日碰到一件令人郁闷的事情,他刚刚购买的一辆新车,还没上牌照就在收费停车场被盗了。尽管张先生在购车后已经为车辆上了全险,但仍然不确定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看似简单的盗车理赔案例,其实并非那么简单。在理赔过程中,投保人很有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情况,张先生的理赔申请就被保险公司拒绝了。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由于张先生将车辆停在了收费车库内,而停车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所以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正确的方式是该找停车场去索赔。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每次停车时,车主要记得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停车费收据上印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责任,不被法律认可,事实上也已经有人打赢了类似这样的官司。

除了车辆停在车库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之外,在这个案例中,由于车主还没有上牌照,因此,即使车辆没有停在收费车库内,也未必能够得到赔偿。据保险公司相关人士透露,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先保险后检验核发号牌的新入户车辆可负责赔付车损险和三责险。所以负责丢车赔偿的盗抢险并没有生效,自然也得不到赔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丢失车辆后,保险公司已经理赔,而随后车辆失而复得,投保人将面临选择。据悉,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后,如果保险公司尚未赔款的,该车辆将归还给投保人;但是全车被盗抢期间,车辆所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在保险公司已经赔偿的情况下,就应将车辆归还投保人,同时收回相应赔款。若投保人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公司。

2013年6月29日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正在酝酿制定 车险服务行业标准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14日对上海30家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进行车险理赔服务现场测评。记者同时获悉,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正在酝酿制定车险服务行业标准。   此次测评通过真实保单、真实车辆、现场虚拟事故报案,对上海30家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接通情况、接报案流程、电话联系车主时间和勘查定损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等情况进行了抽查。根据行业规定,保险公司在接报案后,应在15分钟内安排勘查定损人员与车主联系,对于车辆已不能继续行驶的,应在服务承诺的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 推荐阅读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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