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得二手车后可直接承继原车主的权利义务
所属分类:
2013-2-27 17:10:34
加入收藏
案例:2008年3月,杨先生为自己的别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08年3月28日至2009年3月27日止。2008年11月,杨先生将该车转让给了李先生。但李先生并未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过户。一周后,张某向李先生借车用,车子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严重受损。报案后,保险公司立即派员赶到现场勘察,并作出了机动车辆保险定损报告,确定维修费共计2.3万元。不过,保险公司以李先生未及时办理保险过户、属除外责任为由,向李先生发出拒赔通知书。
专家点评:这种情况在以前的确不能获赔,不过,新《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受让人直接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你在购得二手车后可直接承继原车主的权利义务,无须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从而避免类似李先生因未及时过户造成无法索赔的情况。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新法在此条款中还有如下规定,即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过户变更手续,保险公司可依据危险程度增加情况增收保费或解除合同,否则,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责任。什么是危险程度增加呢?打个比方来说,一辆车原本是私家车,经转让后被用作营运车,这就属于危险程度增加的一种情况。这类车主应当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车子保险要到8月底到期,现在每天接到五六个汽车保险推销电话,不知道这些保险公司是如何获取个人信息的。都快网网友“天使泪”真是烦透了。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有这样烦恼的人可不少。对那些殷勤过头的汽车保险推销员,你会怎么做呢? 案例一: 保险8月底到期,推销电话已经蜂拥而至 “天使泪”去年9月1日买了雪佛兰乐风,保险到期应该是今年8月底。但这几天,汽车保险的短信、电话全都一拥而来。先是手机短信,一会儿又是电话铃声,区号是021开头的。电话响了第二遍,烦不过只有接了。只听一个温柔女声说:“陈...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21日
新交强险理赔环节对于服务质量的要求显著提高 理赔环节对于服务质量的要求显著提高
《条例》对保险公司的赔付时间做了严格的限制。《条例》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21日
新保险法注意事项重疾险理赔出现二次赔付 重疾险理赔出现二次赔付、多次理赔、终末期疾病可理赔等多种理赔方式
“二次赔付”,是指被保险人如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不幸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列重大疾病之一,按保险金额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保额等额减少,保单继续有效;在首次理赔的重大疾病确诊日算起满365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确诊初次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按保险金额领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如信诚人寿的“二次理赔”,为恶性肿瘤提供二次理赔保障,无论是恶性肿瘤初次确诊还是第二次病发...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4日
车险种类繁多,车主根据需要多组合选择更有必要 喜欢网购的朋友应该都知道不久前京东苏宁降价比拼,最高降幅竟然达到了15%,让围观的人们咋舌不已。商家开价格战,得了便宜的还是我们消费者,很多网友直呼让降价来的更猛烈些吧。京东苏宁谁胜谁负不得而知,而最近车市降价也是你死我活,要买车的朋友要乘机出手,以免错过良机。同时,给车辆投保险种同样是每一个车主都必须面对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国内家庭轿车拥有量的增大,汽车保险的赔付额也不断上升,汽车保险更呈水涨船高之势。如何挑选一份车险成了不少车主的当务之急。要想投保车险,就必须要先了解车险的分类。需要清楚哪些...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