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电话营销法律层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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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8 14: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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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层面的风险。浙江省保监局在一份报告中指出了目前电话销售在操作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法律风险,就
车险电话营销来说,最主要的法律风险,是以下两点:一是保险公司以电话录音作为证明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据,存在证据不足的法律风险;二是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未尽到明确说明的职责,对需要注意的内容简略带过,导致合同部分有效。
保险公司还在客户电话投保的全过程设置录音,便于后期纠纷处理时有证可查,有据可依。如果客户在投保时发现销售人员有误导嫌疑,可申请提取销售录音查证;同时对客户的投诉,保险公司也会提取录音进行核查、处理。电话车险价格更公道
电销其实是保险公司的直接销售模式,省去了中间环节,因此价格相对较低。
由于是统一运营,车主在购买车险时,同样的车子,通过任何一电话车险的坐席报价,所得的价格完全是一样的。不存在传统模式里遇到的不同代理人,给出不同价格的情况,车主通过电话投保,能够保证得到优惠、公道的车险。...
查看全文>> 因证件问题遭遇理赔麻烦的现象,是许多家保险公司经常遇到的。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保单内容,记者发现两证(行车证、驾驶证)问题都在免赔范围,但这往往也是车主最容易疏忽的地方。
从多家保险公司得到的数据表明,两证(行车证、驾驶证)未按时审验、48小时内未及时报险、交通事故未经交管部门处理等不起眼的细节,往往导致车主遭遇免赔麻烦,尤其是两证问题而遭拒赔的赔案件竟占半数以上。看起来非常简单的小细节,由于车主的“健忘”,已经成了车险理赔的杀手。
有的车主认为只要买了车险,所有的事故损失都应该由保...
查看全文>> 关紧保险监管大门
“不得不承认现在汽车维修行业存在骗保的现象,但这大多数发生在3类以下的小企业,甚至是一些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非法经营机构,他们大多数都与保险公司有很好的‘关系’,在这层‘关系’下,他们便有了这种生存的土壤。”昆明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龚波说。
据了解,《昆明市汽车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肇事车辆凭处理机关鉴定结论或结案通知,由二类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者承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指定维修厂承修。
如不按核定类别和经营范围经营的,或是采取给回扣或变相...
查看全文>> 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很多车主对盗抢险一知半解,常会发出“盗抢险有必要买吗”这样的疑问。其实车主们可以跟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是否投保,轻松解决“盗抢险有必要买吗”的难题。
据公安部的统计显示,近年来,我国快速步入汽车社会,但由于停车场等相关设施设置不足、管理滞后等原因,盗窃机动车案件出现了急剧上升态势。今年1-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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