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保交强险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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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8 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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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保交强险频现
导报记者了解到,为了应对交强险亏损局面,全国多地出现了保险公司将商业车险捆绑搭售交强险等“强买强卖”现象,有的保险公司甚至对单保交强险的客户干脆拒保。
1日,重庆保监局向辖区内各大保险公司发出紧急通知,针对个别保险机构在承保摩托车交强险时存在服务不规范、向投保人搭售商业险的行为,要求全市保险机构规范摩托车交强险经营行为,严禁拒保和拖延承保摩托车交强险或强制捆绑、搭售商业险。
今年2月底,青岛保监局也发布《关于加强交强险承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自2010年以来,个别保险公司以交强险赔付高、效益差为由,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造成此类信访投诉案件增多,特别是在拖拉机、摩托车、特种车等车型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为此,青岛保监局决定,从3月1日起,将采取不定期暗访等形式,开展对交强险业务的调查,同时加大对信访投诉案件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交强险不规范操作行为。
6月15日,人保财险李沧支公司被查出“在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存在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交强险和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被青岛保监局罚款5万元并责令改正,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兵也被青岛保监局处以警告处罚。
2013年6月27日
新车未批改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判保险公司败诉 今年9月,在全国引起广泛热议的“云南省首例新车被盗保险拒赔案”终审宣判:保险公司败诉,保险公司按照车价17.48万元对车主进行全额赔付,法院认为“无牌不赔”为格式条款,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近日,佛山也出现了保险公司认为被盗险未生效的消费者维权成功的案例。
众多法律界人士表示,当前商业保险存在众多不利于消费者的“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消费者在出现保险纠纷时,千万不要因为合同文本上表述不利于自己而放弃维权,建议可向法律人士求助,或了解全国各地相同案例的维权裁定。而近年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