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险”拒赔的事故大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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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 20: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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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险”还有哪些事故拒赔?记者采访发现如下几类均不赔付:
●车内物品爆炸并不在车损险和自燃险承保范围之内。
●车轮单独损坏(指仅发生轮胎、轮辋、轮毂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被水浸后的发动机因二次打火受损,并不在“全险”的承保范围之内。
●有人为恶意破坏等行为导致上述车身局部受损则不在赔付范围之内。
●车辆零部件被损或被盗。
●车轮单独被盗、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等都不能获得赔付。
●车本身所载货物导致的车辆受损不能获得赔付。
●机动车撞到他人只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加以赔付。所谓第三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以外的人,但在保险条款中却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
●车损险、盗抢险所承保的范围一般只限于车辆本身,因此,通常情况下,车上物品被盗却鲜有保险公司赔付。
2013年6月30日
买了“三责险”,保险公司是直接赔给受害者还是赔给投保人? 主持人:买了“三责险”,保险公司是直接赔给受害者还是赔给投保人?一审法院认为,应由保险公司直接将赔偿金给受害者王朋。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详见本报9月13日报道)。保险公司到底要把钱赔给谁? 读者意见 鼓楼区张先生、网友“chchchch”:张伊既然买了“三责险”,本案中,王朋作为“第三者”,他的利益就要受到保护,保险公司应将赔偿金直接交给王朋。如果是先将赔偿金给张伊,再由张伊转交给王朋,容易产生新的民事纠纷。如果张伊拿了保险金后,又没有赔给王朋,那就不利于保护王朋的利益。 网友“痞子...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