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保单”的保险期为20~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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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4 13: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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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保单”的保险期为20~30天
一位业务人员介绍,未上牌新车买车险,合同上会以“粤A-*新”的形式代替正式的车牌号码,待正式车牌号码出来之后再将合同上的车牌号转成正式车牌号码。对于这是不是临时车牌的购买车险的方式,销售人员表示这就是购买长期保险。徐晓华介绍,这种“暂保单”的保险期为20~30天左右,与普通的车险合同除了保险期的差别外,在理赔上并无差别。
然而事件当中,保险公司仍以保险条款里免责条款为由拒保: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其中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的情况是,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机动车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广东省保险学会理事陈鹭表示,虽然保险条款中明确了这样的免责条款,但是相关的业务人员并没有对消费者履行对应的告知义务,所以保险公司仍然要担负起其销售人员在推销车险时的理赔承诺。保险法有规定,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于消费者不仅有列明且有说明的义务,即时消费者没有及时询问,销售业务人员也有及时告知、解释的义务。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刘继承律师告诉记者,虽然此单案件中车主的临时车牌失效,这在法律上具有争议的,在合同上也没有明确约定写明,在法律层面上将倾向保护投保人的权利。
由于保险条款都是格式条款,除非明确约定,否则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例如临时车牌失效保险公司是否继续承保的情况,相关法规保护投保人的利益,所以保险公司应当履行其承保承诺。
2013年4月13日
信号灯变化时事故发生,该如何判责? 粤BA56号小车途经新坪葵公路路段时,与孙洪良所骑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后者十级伤残。事后,交警虽给出同等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但因车主王华因没有购买交强险,且原告孙洪良要求的赔偿损失额未超过机动车辆强制保险金的赔付标准,法院判定“车主承担险额内全部赔偿责任”。
信号灯变化时事故发生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王华认为是自行车骑车人孙洪良抢道行驶,而孙洪良觉得,信号灯变化的一瞬间,他是可以穿过马路的,只是因为“小车起动车的速度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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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5日
华泰车险第三者责任险全部损失条款 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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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得到充分的保障,建议投保人在投保了交强险后投保车辆商业保险,一般建议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等。
2、如客户投保的是高档车,建议投保“选择汽车专修厂特约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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