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借他人出险 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所属分类:  2013-3-1 10:37:41    加入收藏

海口一市民花20多万元购买的新车被朋友借走使用,结果一头撞在树上,车头受损严重。事后,车主胡先生找保险公司理赔,结果保险公司表示,对本次事故损失不承担赔付责任。胡先生无奈之下,将该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车借给朋友出车祸

据市民胡先生介绍,6月21日,好朋友周某向他借车使用。碍于面子,胡先生将车借给了周某。结果,朋友周某在海口大同路驾车时,为躲避一辆超车的皮卡车,一头撞在路旁的一棵大树上,车头受损严重。

胡先生称,朋友周某当时受伤较重,便电话通知其另外一名同事郜某前来处理,然后去医院进行治疗。郜某赶来后,便电话联系车主胡先生,称周某驾车出事了。正在忙业务的胡先生闻听后,赶紧安排自己的司机赶往现场进行查看。与此同时,郜某报警并通知了××财险海南分公司。

“在现场,郜某不知道什么原因却称自己是驾车司机。”胡先生说,交警处理完现场后将车拖走,该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怀疑郜某不是驾驶员,郜某怕承担责任便自行离开了现场。第二天早上,周某到交警部门陈述了事情的经过。记者在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看到,周某负全部责任。

车主找保险公司理赔被拒绝

“车是投了保险的,所以我便去找这家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修车,没想到他们回绝了我,说不能理赔。”胡先生说,“他们不理赔的理由是,说存在欺骗行为,哪有这种道理。”

胡先生还向记者出示了保险公司出具的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拒赔通知书》。其大致内容为,报案人郜某在现场坚称自己是本次事故的驾驶员,实际驾驶员周某委托同事处理本次事故中,没有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信息,存在欺骗行为。根据保险条款的通用条款中第十二项关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承担本次事故的损失赔偿责任。

7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海口国贸大道的某保险公司,采访了该保险公司客户服务部大案调查员万诚。“当时周某委托同事郜某前来处理,我们一再问郜某是不是这次事故的驾驶司机,他一再坚称自己是驾驶员。”万先生说,当事人没有如实告知事故情况,这种情况是欺诈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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