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高保低赔”变“实保实赔”

 所属分类:  2013-3-2 20:50:32    加入收藏

“高保低赔”变“实保实赔”

除“无责不赔”外,“高保低赔”也是广大车主对车险质疑的一个条款。根据现行车险条款规定:无论车辆新旧,车损险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险金额的,而实际赔付时,部分损失按照“新车购置价”基础的修复方式赔偿,而全部损失按照“车辆实际价值”赔偿。也就是所谓的“高保低赔”,这被视为侵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

举个简单的例子,上海车主林女士从2005年开始,每年的车险保费都是按其新车购置价15万元全额计价缴费。2011年,林女士的车发生剐蹭,随即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却被告知,要按照车辆折旧价来计算赔款,与实际修理费相差一大截。

而车险新规出台后,“高保低赔”将变为“实保实赔”。根据《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规定,车损险足额保险额按车辆实际价值认定,实际赔付最高限额也为车辆实际价值。这就意味着赔偿方式变为实保实赔。

业内人士认为,车险新规的出台将解决保险行业一些存在已久的痼疾,最大的转变是:保险公司将转换思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这些进步是值得肯定的,对于维护广大车主的权益也有切实的帮助。但也有专家指出,其中还存在有些条款模糊不清的地方,因此还需进一步完善。

201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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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主提车时,对于车辆外观、密封性、电气设备等方面的检查不可疏忽。如果车主怀疑车辆并非新车时,可以自行检查一下车辆的轮胎是否磨损较多,轮胎上的毛刺是否还比较完整;车身油漆是否有修补过的痕迹;机油颜色是否变深;或是汽车底盘是否积存了许多污泥或是油迹等,以此来初步判定该车是否为试驾车或被曾被长时间使用过。...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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