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保低赔”变“实保实赔”
除“无责不赔”外,“高保低赔”也是广大车主对车险质疑的一个条款。根据现行车险条款规定:无论车辆新旧,车损险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险金额的,而实际赔付时,部分损失按照“新车购置价”基础的修复方式赔偿,而全部损失按照“车辆实际价值”赔偿。也就是所谓的“高保低赔”,这被视为侵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
举个简单的例子,上海车主林女士从2005年开始,每年的车险保费都是按其新车购置价15万元全额计价缴费。2011年,林女士的车发生剐蹭,随即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却被告知,要按照车辆折旧价来计算赔款,与实际修理费相差一大截。
而车险新规出台后,“高保低赔”将变为“实保实赔”。根据《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规定,车损险足额保险额按车辆实际价值认定,实际赔付最高限额也为车辆实际价值。这就意味着赔偿方式变为实保实赔。
业内人士认为,车险新规的出台将解决保险行业一些存在已久的痼疾,最大的转变是:保险公司将转换思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这些进步是值得肯定的,对于维护广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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