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险的种种""潜规则""中,捆绑销售就是突出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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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3 15: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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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市场向来是陷阱重重、玄机无数,由于险种繁多、法规和管理不到位,消费者往往防不胜防,中了招才知道。在车险的种种""潜规则""中,捆绑销售就是突出的一项。
强行搭售、误导入保捆绑销售或明或暗
近日,天津市民陈女士在一家4S店看上了辆速腾轿车,在配置、车价、各项费用都问清楚的情况下,决定买该款车。但销售人员提出一个条件:到他们车行买车必须附带买保险甚至上牌。陈女士认为自己买的是车,并非一定要在该车行买保险或上牌,而4S店让她购买指定保险的理由是,在4S店上保险理赔比较方便。当陈女士提出自己上保险后,销售人员又以在别处上保险,将来维修不及时等""劝导""。结果,第一次买车的陈女士,只好在该店买了全险,共计4768元。但她越想越觉得不对,这不是强制消费吗?同时遭遇此经历的王先生、刘女士等人也提出了同样的疑问。
购车或者办车贷的同时必须买保险,陈女士等人的经历就是一种捆绑销售,即使购车过程中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在选择车险的时候也往往由于不了解情况而被保险人员忽悠,两种情况很常见:
一、强行搭售险种。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必须买的,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是可供选择的险种,但在很多汽车交易市场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
二、误导车主投保。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事关车主切身利益,车主愿意购买,但新车的自燃险、私家车的货物险、营运停驶损失险则可以不买。但有的车险代理人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入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
业内人士表示,捆绑保险是不合理的搭售行为。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交强险""才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全险""是自愿选择。而且遇到所谓折扣也要留心,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代理人给你的保险折扣越高,意味着以后定损越困难。建议消费者选择规范的代理商上保险,不要图一时的便宜。
识别电话号码可辨真伪
都是电话销售车险,车主如何区分谁是李逵谁是李鬼呢?平安保险公司从事车险业务的万先生告诉记者,方法其实很简单。
他说,推销车险的人会告诉车主,电话销售车险,其实就是电话直销车险,二者本质上是一样的,车主不要信以为真,更不要因自己的资料被人掌握就轻信对方。如果打来的电话是手机号码和固定电话号码,基本就可以判定这是“李鬼”了。因为对于取得电话直销车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保监会明确规定了“电话车险”的运营模式,为严防骚扰事件发生,电话营销业务以电话为主要沟通手段,而且需要...
查看全文>> 车主 保险公司换汤不换药 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车主,仅有一位车主表示,由于近期车险续保期将至,打电话咨询保险公司时,才知道车险保额可以下调,多数车主表示对投保车险要按实际价值投保“不知情”。 胡先生说,旧车按新车保,保额高于实际价值,但理赔的时候全损只赔实际损失,这实际上是不合理的,就算车子不折旧,也在跌价,但保险公司非要按原价投保,相比之下,按车的实际价值买更合理些。 但如果后者还需要自己分摊一部分赔偿,胡先生则显得有点不情愿。“这样很容易扯皮,花钱买了保险还要自己承担赔偿,保险不如不保...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4日
人保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人义务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三条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四条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五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4日
保险理赔小建议4不能让对方先走 事故发生后,就算很明显是你的全责,而且对方也没损伤也不要求赔偿,也不能让对方先走,一定要等到交警到达后开出快速处理书后才能让他走,如果对方硬要走,你可以告诉他《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你同时要先记下他的车牌。不然交警无法认定第三方的存在,他可能不对这事故作任何认定或认定对方全责,那会对你以后的理赔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困境-——拒赔或扣减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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