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贷款问题的原因分析

 所属分类:  2013-3-3 21:00:23    加入收藏
问题的原因分析

车贷险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消费者、汽车经销商、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均有责任。

在购车人方面。由于我国尚未成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社会信用环境相对较差,同时,保险公司、贷款银行管理上存在较大的漏洞。作为贷款购车者,在发现违约成本较低时,往往选择违约,甚至欺诈。特别是近年来汽车不断降价。当贷款人发现为旧车还贷比买辆新车所支付的费用还多时,就可能故意违约。一些经营者利用汽车消费贷款的有利条件,购置车辆進行商业运营,这不仅加快了车辆的折旧,而且,贷款人还面临着十分严重的车辆损失风险和商业风险,最终造成大量购车人到期无法按约还款。更有甚者则利用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管理上的漏洞进行诈骗。如将还车贷的钱挪作他用,或恶意车贷,车一到手就立即转卖“黑典当”或“地下钱庄”,随即隐匿行踪,进行贷款诈骗。

在汽车经销商方面。作为经销商,其目的是为了增加汽车销售量,如果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保证保险增加其销量和手续费收入则一举两得。如果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对购车人的资格、风险进行认真的调查或评估,必然会有相当多有购车意向的人不符合购车条件,这与经销商的利益相悖。所以,经销商总是尽可能使所有的贷款购车人符合保证保险的条件,增大了保险公司和贷款银行的风险。在法律实践中,经销商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贷款银行方面。贷款银行最大的责任就是放松了贷前审查。作为贷款方,商业银行认为通过保险公司的履约保证保险来保证贷款的安全是几乎无风险的贷款。根据一些保险公司相关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就银行贷款的90%提供保证保险。因此,一些银行认为:只要有保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银行可以不做贷前风险调查或评估,这客观上降低了汽车消费贷款的门槛。如:大幅下调首付比例,有的银行甚至推出了“零首付”;将规定的3年还贷年限延长到5至8年;大幅下调贷款利率;将放贷对象逐步由高收入者扩展到一般的工薪阶层;放宽、简化信用审核,甚至取消担保人制度等。

在保险公司方面。保险公司在汽车消费履约保证保险方面大幅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该险种的风险管理不善。作为保险人,保险公司承担了该消费贷款90%的风险,但是保险公司内部没有专门的对信贷风险进行评估、风险管理的部门或专业人员,也缺乏对信贷风险的评估、防范方面的经验和能力。导致的结果就是保险公司过分依赖贷款人。而银行对汽车消费贷款的依据是保险公司提供的调查材料、车贷险保单、机动车辆保单。如此的操作程序不可能不产生巨大的风险。

同时,车贷险是近几年保险公司为拓展经营而推出的一项新业务。我国开办车贷保险时,该险种尚未引入精算机制,保险公司对面临的信用风险,既没有历史数据,又无法准确预测,他们推出该产品的依据只是对未来市场前景的憧憬。在忽视了保险经营基本原则的情况下,仓促地设计出来的产品很难保证对风险进行有效地控制。保险公司承受巨大的损失也是在所难免的。此外,部分基层保险公司迫于规模压力,为做大业务,与银行签订了大量的补充协议,将保险业务变相转为担保业务。这也是保险公司在该险种上出现大幅亏损的一个原因。

2013年4月20日

不计免赔特约险有什么用
    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造成车辆损失(不含盗抢)或第三者责任赔偿,由保险人依据《条款》赔偿规定的金额负责赔偿。 此条款的理解可参照附录一:《机动车保险条款》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即:两个主要险种在发生事故时的赔偿率并非100%,而是根据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大小,按比例赔偿,例如:在交...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