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原因分析
车贷险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消费者、汽车经销商、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均有责任。
在购车人方面。由于我国尚未成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社会信用环境相对较差,同时,保险公司、贷款银行管理上存在较大的漏洞。作为贷款购车者,在发现违约成本较低时,往往选择违约,甚至欺诈。特别是近年来汽车不断降价。当贷款人发现为旧车还贷比买辆新车所支付的费用还多时,就可能故意违约。一些经营者利用汽车消费贷款的有利条件,购置车辆進行商业运营,这不仅加快了车辆的折旧,而且,贷款人还面临着十分严重的车辆损失风险和商业风险,最终造成大量购车人到期无法按约还款。更有甚者则利用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管理上的漏洞进行诈骗。如将还车贷的钱挪作他用,或恶意车贷,车一到手就立即转卖“黑典当”或“地下钱庄”,随即隐匿行踪,进行贷款诈骗。
在汽车经销商方面。作为经销商,其目的是为了增加汽车销售量,如果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保证保险增加其销量和手续费收入则一举两得。如果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对购车人的资格、风险进行认真的调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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