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车损 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所属分类:上海市车险   2013-3-8 20:27:47    加入收藏
关于全责车损保险理赔的案例


    案例一:


    上海市某公司大发客车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九号,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损险3万元,第三者责任险10万元,同时购买了附加驾驶员意外险、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险盗抢险。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二日驾驶员胡先生驾车行驶至通州高碑店路段向左调头时,被后面驶来红叶客车拦腰冲撞。大发车左部撞坏,红叶车前部凹陷(见图1、图2),经双桥交通中队现场认定,大发车负个部责任。


    根据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车辆大发客车于一九九八年1月29日购买了车损险3万元。第三者责任险10万元,保险有效期至一九九九年I月28日。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对此次事故进行保险赔偿。

2013年4月11日

车主可根据交强险保单号查询投保交强险的相关信息
     交强险保单是在车主购买交强险后,由保险公司出具的记录了购买交强险有关事项的信息,并作为车主购买某车某时间段交强险的凭证。交强险保单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名字、车牌车辆信息、客户名字、购买金额、保单号等信息。交强险保单一式两份,投保客户和保险公司各持一份,当被投保车辆出险后,投保客户需要持交强险保单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交强险保单号具有唯一性的特点,车主可根据交强险保单号查询投保交强险的相关信息。 交强险作为一种强制性车险,采用了即时生效的原则,交强险保单就起到了使交强险即时生效的作用。通过...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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