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新保险法有新规定 理赔变得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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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0 9: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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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上海的赵先生买了一辆二手车,由于赵先生对车险问题不了解,当问其是否有对保险变更等问题时,赵先生更是一无所知。于是赵先生就向老车手的同事咨询起了些情况,其同事对赵先生说到,新《保险法》对二手车过户有了新的规定。而且二手汽车理赔也变得更加容易。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二手车”新保险法有新规定 理赔变得更容易
新法增加了不少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内容,新《保险法》规定行驶证未年审车主也有望获得赔付,同时新法还明确了核赔及赔付时限、明确拒赔书面通知义务、明确一次补充理赔材料等方便措施。
以消费者关心的二手车保险为例,新《保险法》对二手车的保险做了很多新规定,最明显的是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车辆在转让时即使车险未及时过户,但保险公司仍需买单;同时新《保险法》还规定了二手车过户前准车主也能买车险。按照新版《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转让时,保险自动变更。此举有效避免了保险标的财产转让未及时办理保险合同过户更名手续导致的出险无法得到保险赔偿的情况。
随着二手汽车交易日益频繁,在保险理赔中因买卖双方未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而造成无法索赔的情况时有发生。以往有不少二手车主不关心车辆转让后二手车保险过户问题,结果发生事故后遭到保险公司拒赔,后悔不已。不过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为车辆保险带来了全新变化,根据新《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车主在购得二手车后可直接承继原车主的权利义务,无须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从而避免了以前因未及时过户造成无法索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