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出险后 保险公司:能赔但要“打折”

 所属分类:  2013-3-10 16:47:51    加入收藏
 保险公司:能赔但要“打折”太平洋保险车险条款


    30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太平洋保险市北分公司。接电话的李先生否认有必须去“特约”维修的规定。“理赔人员在定损前会提前询问对方是否要到4S店维修。如果去4S店的话,那估损价格会高一些,因为特约维修点的费用会比一般修理厂贵20%—30%。”李先生告诉记者,李先生定损时曾说过要去“特约”维修。可事后却拿着普通修理厂的发票来索赔,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肯定不能照单全赔。“如果他事前说过不去4S店修理,那我们不可能估损得那么高。”李先生说,详细的事情经过需要和他们的理赔科联系。


    随后记者拨通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理赔科的电话,一位姓尹的女士表示,这件事她并不清楚,不过李先生的情况应该是可以赔付的,至于为何拖了这么久,有可能是客户提供的发票有问题。她同时表示,要想得到最终答复,还要咨询太平洋保险的客服热线。


    客服热线接线的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太保并不会限制客户去哪家修理厂维修,但是特约维修和普通维修在定损时确实是有差别的。“遇到李先生这种状况,我们一般会下浮赔付金额并要求客户写一个说明,但是肯定是可以赔款的。”至于为何李先生的索赔要求迟迟没有结果,工作人员的答复是,不很清楚,但会将这个案子记录并上报,在3个工作日内一定会给李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在发稿前,记者接到李先生电话,获知太平洋保险已经与他取得联系。“他们刚给我打了电话,说我的事已经报告上级了,会尽快给我解决。”对于这个答复李先生比较满意,“至少他们能主动联系我了,这多亏了你们的帮忙。”


    太平洋保险车险条款保险合同中明文规定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既然当事人粟先生签字同意,保险公司就不应给予赔偿。


    保险公司一般都规定,第三者责任险保障的是第三方的利益,保险赔款的受益人是第三方,不能自已赔自己,如果驾驶员驾车撞了自己的家人,那么保险赔款的受益人就是和驾驶员有关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


    另外,在法律上,直系亲属的供词都不能作为证据。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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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事故自己修更划算   以后,车辆保险的概念只局限于大事故的理赔。出现小碰擦,犯不着找保险公司了。车主黄先生是车辆保险方面的达人,他举例说,一辆10多万元的新车,第一年投保全险大约是4000元左右。如果出现三次以上的刮蹭,每次出险都报案理赔,这样在保险公司就有了多次出险的记录,第二年续保时,不仅有拒保的危险,而且费率要被提高30%左右,保费就可能变成5200元。但如果出险次数在三次以下,费率就会有两三成的优惠,保费就只需3000元左右。这样看来,小事故自己修理更划算。   他还表示,玻璃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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