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亮点一:车险理赔30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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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4 9: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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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新保险法正式实施。据悉,新保险法进一步明确规范了保险公司和投保车主间的权责关系,大幅增加了利于保护车主合法权益的内容,如规定了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的强调义务、要求事故方保险公司对无责方直接赔偿等共四大亮点,不仅更大限度保障了车主利益,也更加体现出新法规细致务实的人性化风格。 晚报记者 陈娴
亮点一:车险理赔30天为限
在以往的保险理赔中,理赔时间过长是最让人头疼的事情,往往事故本身不大,但有的甚至要长达几个月才能拿到理赔款。然而新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