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交通事故 骗保案例分析

 所属分类:上海市车险   2013-3-16 12:44:06    加入收藏

常章行、李干和江康多次共谋制造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一辆轿车车毁,目的是骗保险费。日前,3人被上海市检察二分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今年36岁的河南人常章行,2001年在上海某公司做驾驶员,2007年8月承包管理上海某汽车服务公司70多平方米的车位,但感觉经营车位利润少,就想靠修理汽车发财致富。今年34岁的江康于1995年来到上海,一直在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当修理工。2007年9月开始,他应常的邀请来帮忙,主要负责监督汽车修理质量,向保险公司递送事故单。而李干2003年来沪打工,2007年8月起开始当修理工。

  2007年11月8日,江找到常,称有一辆蒙迪欧在外地行驶时,右侧车门有擦痕,要补一下漆,并欲申请保险赔偿。常马上一口答应为他“晚上操作一下”。

  而常所说的“操作一下”,就是自己再制造一起事故,扩大车损,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更多的修理费。常向朋友借了一辆三菱车,准备用该车当作事故的被撞车。

  当晚10时许,江康把蒙迪欧开来,常章行叫起熟睡的李干,吩咐道:“我们各开一辆车上高架,我在前,你在后,我踩刹车,你就往左变道,造成我车尾部左侧及你车右侧车门受损的事故就可以了。”

  随后,常驾驶三菱车,李驾驶蒙迪欧,江康坐在蒙迪欧的副驾驶座位上,两车分别从场中路出发,沿场中路上了南北高架,开到南北高架内环出口处,李按约定追尾“撞上”了常的车。

  “操作”好后,他们急忙下车看效果,却发现蒙迪欧下面着火了,于是3人拼命找灭火器,结果没找到。眼看火越烧越大,根本无法控制,他们连忙拨打110报警。等警察和消防队员赶到,蒙迪欧已被烧毁。

  事故发生后,愤怒的蒙迪欧车主黄先生找到修理厂。因怕事情闹大,常章行表示愿意赔偿黄先生的损失,于是黄先生提出赔偿22万元。经过几次商谈,常同意支付黄先生20万元现金。

  20天后,常分两次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了赔偿金。之后常办理了一切车损报险手续,让江康负责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16万余元。但保险公司怀疑其中有诈,不但没有支付赔偿款,还报了案。

  经警方立案侦查,发现常等3人共谋诈骗的犯罪事实,并查清常和江从2007年4月至11月,以相同方式制造了4起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金近2万元。

  据检察官介绍,车主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时保险公司难以赶到现场处理;有的车主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只求快速处理,没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可记录;有的车主不愿意及时报案或报警,往往选择“私下”处理的方式;而一些保险公司缺乏监督或核查,这些都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

  因此,车主应该选择保险公司指定的汽车维修厂维修,发生小事故尽量不要让车辆在维修厂过夜,如实记录自己的车险次数和车险情况,若有可疑,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查询。保险公司也应加强监管,及时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派人到现场办理定损等手续,防止骗保的案件发生。

2013年4月28日

提高精算能力,制定准确的车险费率
    提高精算能力,制定准确的费率 (1)引进车险精算人才,建立精算队伍,从客观上具备精算条件。要使保费合理,费率制定要科学。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好的精算队伍,而财产险方面精算比较落后。如2003年底的《上海金融报》反映:一辆捷达车的后保险杠被撞掉,保险公司支付更换价500元,而司机可能花了300元装上了保险杠,再要求汽车修理厂开出一张修理价格为500元的发票,然后到保险公司去报销,于是从中获得不当得利200元,这说明车险的精算水平有待提高。车险又是财产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准确地制...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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