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章行、李干和江康多次共谋制造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一辆轿车车毁,目的是骗保险费。日前,3人被上海市检察二分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今年36岁的河南人常章行,2001年在上海某公司做驾驶员,2007年8月承包管理上海某汽车服务公司70多平方米的车位,但感觉经营车位利润少,就想靠修理汽车发财致富。今年34岁的江康于1995年来到上海,一直在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当修理工。2007年9月开始,他应常的邀请来帮忙,主要负责监督汽车修理质量,向保险公司递送事故单。而李干2003年来沪打工,2007年8月起开始当修理工。
2007年11月8日,江找到常,称有一辆蒙迪欧在外地行驶时,右侧车门有擦痕,要补一下漆,并欲申请保险赔偿。常马上一口答应为他“晚上操作一下”。
而常所说的“操作一下”,就是自己再制造一起事故,扩大车损,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更多的修理费。常向朋友借了一辆三菱车,准备用该车当作事故的被撞车。
当晚10时许,江康把蒙迪欧开来,常章行叫起熟睡的李干,吩咐道:“我们各开一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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