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否该赔偿成焦点

 所属分类:  2013-3-16 17:33:33    加入收藏
 交强险是否该赔偿成焦点

  在庭审中,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在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内就本案作出赔偿成为了辩论的焦点。

  江先生的代理律师、北京赢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尹丽认为,交强险投保的指向标的物是车辆,而不是车辆的驾驶员。因此在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交强险应该无条件地对被害方进行赔偿。

  而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则认为,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应该免责,不进行赔偿。

  即便进行了抢救费用的垫付,根据该条例规定也可以向驾驶人追索回来。

2013年4月4日

保险公司未及时定损理赔不公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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