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责?不能“互碰自赔”

 所属分类:  2013-3-19 10:39:06    加入收藏
单方责?不能“互碰自赔”

  “互碰自赔”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这一机制是保险行业为配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而联合推出的一项全国性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

  江苏一财险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最关键的是“各方都有责任”。如果是一方全责、一方无责,就不适用“互碰自赔”,而是继续采用先期实行的“无责代赔”,即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对事故双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赔付,由全责方保险公司承担车损赔偿。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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