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约定了盗抢险自上牌之日起生效

 所属分类:  2013-3-19 21:18:18    加入收藏

小郭说险

案例:6月初,家住仓山区的郝先生花10多万元买了辆新车,交车款时为新车投了全车盗抢险、车辆碰撞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并当即向保险公司交齐了保险费,办妥了投保手续。适逢周末,郝先生没办法给车子上牌。结果,第二天大清早,郝先生下楼发现原本停在小区附近路边的爱车不见了。

结果:车牌还没拿到,车就丢了,这让郝先生非常懊恼。想着好在有保险,损失还能挽回来。然而,当郝先生拿着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得到的却是一纸“拒赔通知书”。

保险公司:约定了盗抢险自上牌之日起生效

保险公司的人员指着保单上一条“特别约定条款”解释说,因为该条款已经约定“本保单项目中全车盗抢责任险责任自车辆上牌之日起生效”,而郝先生的车被盗时尚未领取车牌,保单尚未生效,所以,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2013年4月28日

网上购买车险黄金价值四:亲民式的增值服务
    黄金价值四:亲民式的增值服务 “增值服务”一度是保险公司网销模式争夺优质客户的“杀手锏”。在产品同质、费率相差不大的市场态势下,保险公司通过力推“网上车险特色服务”来打造服务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不过,从中受益的还是车主们。无论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免费拖救、送油、小额现场赔付等等增值服务,都是完全从车主的实际需求出发,真正做到了实用、有用、管用。 在市场经济时代,消费者的体验是衡量服务质量的唯一标准。以平安为代表的网上车险所体现的五大黄金价值,无疑是车险服务标准的最好体现。...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