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险提醒:投保时看清附加条款

 所属分类:  2013-3-19 21:19:03    加入收藏

提醒:投保时看清附加条款

车险专家提醒:对于办理保险的车主来说,应该在投保前咨询清楚。投保人在最后签单时,可别忘看清这些附加条款,尤其是协议生效日期。同时在收到保险单时特别注意一下在内容上有无限制性的“特别约定”,以免日后维护自己利益时障碍重重。可别像郝先生,因为签单时的一时疏忽,落了个后悔不迭的结局。

2013年5月6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限
      第十一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解释】本条是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 保险合同中的最大诚信原则要求保险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实践中,保险人不可能对每……   交强险条例解释:第十二条【交强险保险费的交付】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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