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代理人“价格”非常低稳妥吗?

 所属分类:  2013-3-19 23:00:30    加入收藏
 编辑同志:不少保险代理人在推销车险时不仅劝我尽量低报车价,而且主动承诺以最低的风险系数来计算保费,总之,“价格”非常低。签这样的单子,稳妥吗?

  ——北京 钟林
 
  钟林同志:

  你反映的问题很有代表性。 

  记者为此采访了北京某财险公司车险部刘经理,他表示,“低报车价”的确能大大降低保费,虽然不可能同比例递减,但降幅也很可观。而各项“风险系数”的调整,也会直接影响保费总额。

  不少车主为了图便宜,轻信代理人的游说。然而,这个便宜却未必给车主带来实惠——如此降低保费是代理人私自违规操作,和保险公司的打折让利完全是两回事,车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正常的促销降价、打折,降的是保费部分,保额以及各项保障、服务都不变,车损时索赔,保险公司也会按合同赔偿。而“低报车价”出的单子,保额必然相应调低,一旦出了事故,包括汽车丢失或全损,保险公司仍然只按合同限额赔偿。这么一来,虽然投保省了小钱,可索赔时却亏大了。他提醒车主们,签合同时一定得仔细核对车价、风险系数等栏目,防止代理人私自填写或篡改。

  此外,眼下不少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商业三者险,合同限额分为5万、10万若干等,相应地,保费也有高有低。很多车主投保时只关注保费、保额,希望能签“性价比”最优的单子,比来比去,却忽略了“免赔责任、免赔率”这些附加条件。有些档次的三者险保费便宜,却有“免赔率20%、500元以下免赔”等条件,虽然少交了一些保费,可小伤小病,保险公司却是不赔的。这种情况在其他商业车险里也存在,比如“划痕免赔”、“20%免赔”等。

  刘经理提醒大家,投保车险不是应付别人,而是为自己的爱车和出行增加保障,因此千万不要一味贪图便宜,须仔细阅读条款,明确自己责任、义务和保险利益。

2013年2月26日

交强险的费率是根据车辆上年度的出险情况来制定的
    中国保监会昨天澄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费率并非与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挂钩。正在制定的相关办法将体现出对重大事故和涉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罚力度两大特点。 保监会财险部制度处处长董波昨天对记者说,本月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保险费率与道路违章违法挂钩。“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都会与交强险挂钩,交通事故违章违法行为多种多样,保监会目前正就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各种违章违法行为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董波说。 此外,交强险费率还会与涉及人身伤亡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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