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互碰自赔的金额要限制在2000元以内?

 所属分类:  2013-3-20 22:15:10    加入收藏
为什么互碰自赔的金额要限制在2000元以内?
 
    1.交强险有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最高2000元;
 
    2.交强险强制保,上路行驶的车辆都要有;而商业车险自主保,发生碰撞的车辆不一定都有商业险。因此超过2000元的损失不好“自赔”;
 
    3.交强险采用“无过错”赔偿方式;商业车险按照“按责赔偿”方式,两种赔偿方式不同,商业车险不好“自赔”。
 
     “互碰自赔”是建立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基础上的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首先,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采用的是“无过错”的赔偿方式;商业保险是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外的损失进行补偿,是“按责赔偿”的方式。其次,各地商业车险的投保率相差很大,难以在全国“一刀切”。
 
    但是对于商业车险投保率较高的地区,鼓励试点扩大“互碰自赔”的适用范围。

2013年5月27日

车险的理赔记录决定车险的保费是否优惠
    理赔记录决定保费是否优惠 张先生去年比较倒霉,去年一年发生了多起小事故,他每次都向保险公司理赔。眼看着车险续保期临近,他电话咨询了续保的保费,保险代理人称他的车险保费得上调几百元,原因是“本年度出险记录达到了5次”。 车主的理赔次数、金额将决定来年车险续保的优惠程度,张先生频繁出险的情况确实有可能导致第二年保费上涨。有关人士表示,按照目前的车险费率方面的规定,假如上一年度车辆未出险,续保时可以享受7折优惠;如果上一年度发生1—2次赔款的车辆,按照基准保费承保(若赔付率低于80%且约定驾驶员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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