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车辆购置税过户取消将推动二手汽车的消费

 所属分类:  2013-3-20 23:49:51    加入收藏

在网上输入“2012年汽车购置税”成为热门话题,但是仔细查看,还没有相关的消息表明这个新车购置税已经开始实施,在2011年年底,“车辆购置税、过户等业务2012年起将取消”等消息在各大网站散布,2012年新车购置税也成为2012年购车人士关注的话题。

 

   话题:新车船税1月1日实施 九成车主不用增税

 

   有关2011年的2012年汽车购置税的新闻报道: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这是记者12月27日获悉的。

 

   “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新征管办法实施后,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原来征管办法,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三到五天时间才能办好。另外,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纳税人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这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也就会有很大麻烦。取消这些业务,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相应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后,新征管办法增加了‘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规定。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这位负责人还介绍。

 

   此外,新征管办法还大大缩小了实地验车的范围。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应当对所有纳税申报车辆进行实地验车。新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再进行实地验车。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属于减免税申报,仍有必要保留实地验车。

 

   链接信息:2012车辆购置税过户取消

 

   2012车辆购置税过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手续,一直是二手车流通中的“中梗阻”:此前,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

 

   2012年1月1日起,这一流通滞后规定“作古”。按照国税总局的新规,今后,只要不是购买免税二手车,购买者只要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就行,不用再到税务机关重新登记,不需再缴税,解决了交易的政策“中梗阻”。

 

   二手车明年市场有望复苏

 

   随着政策的改变,二手车前景被看好,因为二手车不再收取购置税之类的相关税收,而且等到1.6升排量以下新车购置税优惠到期后,新车的价格会上一个台阶,促使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一辆实惠的二手车。

 

   明年,二手车会突破今年的冷清市场,有望逐渐复苏,甚至可能会绝地反击战胜新车市场。

2013年3月21日

修车时受伤 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一辆载重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然爆胎,驾驶员停车换胎时,不慎被轮胎压伤左手,伤残鉴定为九级,经法院调解,车主赔偿驾驶员4万元。 车主因向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而保险公司辩称“驾驶员受伤时是在下车之后,而并非在保险车辆上”为由拒赔。车主难以接受保险公司的说法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庭审时,双方争辩激烈,各执一词。近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了车主的仲裁请求。 货车爆胎 去年5月的一天凌晨2时,熊某驾驶的货...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