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实名制政策浮出水面对车主的利与弊
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很多车主在车辆出险之后,没有时间去及时报案办理车险理赔,各家车行或修理厂为了满足车主们的要求,应运而生了为车主们代办车险理赔的业务。但是,随着车险理赔实名制政策的浮出水面,这种不能正规化的代缴方式就可能面临止步。
一旦车险理赔实名制开始实施,就意味着4S店和保险中介等今后都不能在代办理赔业务。如果保险公司直接与车主对接,车行就不再拥有代理索赔的优势,很多车主就不会再回来维修,对经销商的售后生意也许会有很大的打击;不过,车主们可能必须亲自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还需要垫付维修款项,理赔金也不再打入保险中介的账户,而是由保险公司将款项直接转入被保险人的同名账户。
近年来,车险业务量成为支撑各大保险公司运行的主要业务。为了节约成本,保险公司大多都将索赔权下放到各个车行,但是却很难杜绝车行扩大车辆损伤,扩大报损金额或将小事故大修,为了增加车行的灰色收入而向保险公司骗保。有的车行干脆制造二次事故,以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金。相对实名制为车主们带来的麻烦,相对的也维护了很多保险公司的利益。近年来,关于车险理赔的诈骗案不断增多,为了杜绝各种骗保的现象,车险理赔实名制无疑是种可行的政策。如果推行理赔实名制,将会很好的打击这些现象,从而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有的车主为了省事将出险车辆直接交付给修理厂,有的修理厂为了利用车辆反复骗保,就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人为的将一些小摩擦制造成较大的事故现场,再向保险公司理赔。为了避免保险公司被骗保,更为了避免您的爱车遭受不必要的二次人为损伤,现在,您可以登录到平安车险网销平台查询您爱车的出险次数是否高于实际出险次数。这种现象对车主的车险费率很有影响,因此,车险理赔实名制的实施将会更大力度的保证车主的合法权益。
车主 新程序欠方便
“车险赔款的新规定出发点想为我们车主好,这种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改变后的车险索赔程序就有欠合理的安排。”刚刚从车厂提车回来的郭小姐告诉记者,元旦期间,她的车“蹭破了点皮”,于是就拿去车商的4S店进行修理,现场驻点的保险公司人员定损为600元,但是,她被告之这600元需要自己先垫付,然后须由她本人向保险公司交付所有索赔资料后,保险公司将会把赔款直接转账至她的账户名下。
于是,郭小姐向保险公司服务热线咨询就近的索赔办理点,发现这些受理点的位置都不太方便,需要她专门为此事跑一趟。“先垫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为此而把程序给弄复杂化了,这确实增加了我们车主的麻烦。既然要让车主亲自办索赔,希望保险公司能有一个比较快捷的方式方便车主办理。”
像郭小姐这样的车主不在少数。对此,不少保险公司表示,目前,保险公司已经开始调整理赔服务场所设置,并在陆续改进理赔手续,如部分保险公司已开通了车行、修理厂代收赔案业务,对索赔资料进行了重新整理与简化,车主可以直接在车行和修理厂提交相关赔案资料,无须亲自前往保险公司。此外,深圳人保还表示,将会在全市大型车行或修理厂设立直接收案点,将收案网点增加至八十个左右,基本做到覆盖全市,并建立周末值班制度,最大程度向客户提供交案便利。
配套措施 缓解车主垫付压力
为了缓解被保险人垫付费用的现金压力,新规还建立了赔款预付机制,即对事故责任、保险责任及定损金额确定的大额车险赔案,经被保险人提出预付申请,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应先行向被保险人预付不低于金额50%的赔款。
对于车险理赔时效,各家保险公司均有多项服务承诺,如深圳人保产险公司承诺,自车主提交索赔资料之日起,对索赔资料齐全,保险责任明确,双方对损失及理赔条件无争议的案件,损失金额2000元以下不涉及人员伤亡案件一个工作日内赔付,等等。
市保险同业公会人士表示,车险理赔制度的改革,给保险消费者固有的理赔行为模式带来了新变化,由此会产生一些不适应。但赔款支付全额转账制度的实施,也将同车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一样,对规范整个深圳车险市场、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