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地震名义车险营销员叫卖“不实”产品

 所属分类:  2013-3-21 21:32:56    加入收藏
有没有这样的保险产品呢?保险专业人士认为,就目前而言,所有的意外伤害险产品,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人身伤害都是拒赔的,这次大地震保险公司都做了超常规的赔付,只要购买了保险产品,受伤或死亡者都得到了赔付,但不能说现在马上市场就有可保地震的保险产品,这需要一个过程,因此投保人需要注意市场上这种假借地震名义来推销保险的不诚信营销行为。

  借地震名义营销员叫卖“不实”产品

  为了证实这种行为,经向多家保险公司客服进行咨询,询问是否现在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了可保不可抗力灾害的人身险或财产险,而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表示并未推出。

  上海一位保险专家说,市场这么快就推出可保不可抗力灾害保险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现在保险公司有心设计开发产品,也要经过保监会报批才能向市场推出,至少也要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因此如果上述行为是真实的,那么就是保险营销员在误导消费者。

  据介绍,虽然地震带来的负面效应是惨重的,但是保险业在当中表现出来的勇于赔付的现象会让人们改变先前对保险理赔难的印象,保险营销员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向投保人鼓吹现在即使发生地震、海啸等重大自然灾害,购买了保险就可以获得赔偿。

  某保险公司精算部相关负责人则分析,在所有的人身意外险保单中,会承保各种被保险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或户外运动,以及从事其他行为时,遭受意外事故造成伤亡进行赔偿,但对地震、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人伤亡则属于免责条款;而诸如重疾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投资性保险则对保险期限内因重大疾病导致伤残或死亡进行赔付,要获得意外保障则需要附加各种意外险条款,但也撇除了自然灾害各种因素。

  据悉,财险公司对于个人购买的家财险和商业车险等保险产品,一般是不承保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房屋倒塌或者车辆被毁的情况,除非是大型的商业保险,会增加拓展条款,包括地震、海啸、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但是费率会高很多,而财险公司承保了这样的工程,出于分散风险的考虑,会选择分保或者转分保的方式。

  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许谨良称,虽然可以预见,这次地震对于未来的寿险营销和财险营销带来一个保费规模的跃升,整个国家的投保意识也会有所提升,但是保险营销市场仍然需要进行规范和引导,现在的保险市场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市场,现阶段肯定会存在借地震趁机销售名不副实的保险产品的“害群之马”,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注意,选择合适自己的保险产品,不要一味听从保险营销员的怂恿之词,尤其是意外险产品,虽然已是必备保险产品,但并不意味着这些产品就承保不可抗力造成的人身伤亡。

2013年3月15日

新旧保险法对比
     新《保险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和现行《保险法》相比,新《保险法》新增48条规定,删除19条,修订126条。使《保险法》从原来的158条增加到187条。与现行《保险法》相比,新《保险法》以人为本,在规范保险合同法律、健全行业基本制度、加强保险监管等方面做出了诸多完善,更加注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新《保险法》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投保人与被投保人的权责,可以有效减少车险理赔纠纷。值得关注的是,新《保险法》实施之后,一些按照现行《保险法》保险不赔偿的案例,将有可能获得保险赔偿。比如,购买二手车保险未...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