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所属分类:  2013-3-23 22:17:50    加入收藏

2月1日起,《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该《办法》在简化消费者理赔程序的同时,也给保险公司提出新的难题。据了解,《办法》实施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出险定损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如此操作将有利于避免重复报案、一案多赔的情况。

 

所谓“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但须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快速处理的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以及当事人同意采用。

 

《办法》实施后,将为车主大大缩短保险理赔时间。车主出险,在第一时间报警、打电话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后,就能定损处理事故,不再需要等待双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都到场。在具体赔付时,无论有责无责都不再需先行垫付,这也就避免了此前车主垫付后等待3个月甚至半年,理赔金才能到账的情况再发生。

2013年5月7日

车险公司可以更精准服务
    汽车服务集团实现车险销售专业化,将形成一个多赢局面,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便于管控手续费、降低成本,业务也将更规范,对监管及市场发展更有益。这将改变过去“散、乱、杂”的车险代理销售局面,而保险监管机关可以通过抓“总”,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  车险销售队伍中,或将出现一支“车企系”专业销售队伍。昨日有媒体报道,保监会正在探索车险销售专业化改革,将试点汽车服务集团代理保险业务。一位财险公司负责人认为,保监会拟推行的车险销售专业化试点的思路,可能是让汽车销售集团成立专门的车险销售公司,由目前的兼业代理转为走...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