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本未检车出险,保险责任不能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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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4 13: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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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行驶证没有来得及年检就出车祸遇险,
保险公司以其行驶证为“无效证件”拒绝赔偿与法有据吗?河北省消协专家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以一则案例说明,车本未检车出险,保险责任不能免。
据介绍,唐山市消费者郭某2001年为其子董某投保了一家保险公司的投资连接保险,保险期为20年,保险金受益人为郭某。不巧在2005年3月,被保险人董某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郭某要求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理赔,但保险公司却说,董某所驾车辆的行驶证未予年检,保险公司按照之前的合同约定不能给予赔付。
那么,过期未年检的行驶证到底属不属于无效证件呢?唐山市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及时就这一问题向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了查询,公安交管部门答复说,行驶证未年检也属于有效证件。随后,消协工作人员多次找到保险公司阐明观点,经过反复激烈争论,在事实与法律面前,保险公司最终同意按照保险合同支付给消费者赔偿金。
河北省消协的专家说,在这一保险合同中确实有约定,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此案的关键问题,就是过期未年检的行驶证到底属不属于无效证件。公安交管部门说,车辆行驶证的年检属于行政管理范畴,行驶证未按期年检应由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但不能认定其为无效证件,也不能作为保险公司免予赔付的依据。
保险行业几大陷阱
这位专业人士说,由于保险业目前竞争激烈,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内部都存在很大的陷阱。先归纳如下:
一是看似优惠,其实在蒙蔽消费者。一些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利用保险条款的漏洞,给本该上私家车险的个人家庭用汽车上公车险,从而为消费者降低保险费用,殊不知由于公车险和私车险出险索赔规定不同,真正出险时消费者才能最终发现利益受到侵害。更有甚者,一些保险人员在做这种单子时不给消费者明示,从中赚取保险费用差额。
二是一些保险人员和修理厂捆绑一体,赚取利润。一般业务人员既是定损员,又是修理厂的...
查看全文>> 交强险作为国家强制性险种,每位车主都会购买。那么,说到交强险,车主们刚相对比较关心的是其赔付范围。购买了交强险,就得好好地对它进行研究。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是交强险最受关注的问题,下面就对此作一番解读。
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交强险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
查看全文>> 全险 注意看明细
驾驶员对新车都比较爱护,使用第一年一般都会买全险。
王先生说,买车的时候,在店里就有人向他推销保险了。业务员说是全险,王先生觉得,全险应该是样样都可以保了,而且反正都要买,到别的地方买还麻烦。在业务员一再建议下,他就要签字了。而此时,电话响了,同样是驾驶员的哥们赵先生打来电话。王先生说自己正要买保险,赵先生立刻说:“先别买,等我仔细看了再说。”这次的保险没买成,下次准备买保险时,王先生叫来赵先生。保险业务员同样说是全险,赵先生就说:“给我把明细列出来。”果然,等业务员将明细...
查看全文>> 不要忘记索要条款
今年魏先生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给自己的车上保险时发现,保险合同与以前有了很大变化。以前的保单正面是合同,背面是保险条款。现在保单和条款是分开的。在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业务员只给魏先生一张合同没有给保险条款。魏先生刚开始签合同的时候也没有发现,直到回到家才发现只有保险单没有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车主一定要跟业务员索要,并看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自己在索赔时有据可依。因为保险公司会不定期地对条款进行修改,如果车主不知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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