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机动车种类、使用性质分为哪些

 所属分类:  2013-3-24 16:03:35    加入收藏
机动车种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机动车种类、使用性质分为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8种类型。
    ◆1、家庭自用汽车:是指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的客车。
    
    ◆2、非营业客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客车。非营业客车分为:党政机关、事业团体客车,企业客车。
    
    ◆3、营业客车:是指用于旅客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客车。
    营业客车分为:城市公交客车,公路客运客车,出租、租赁客车。
    
    ◆4、非营业货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用或仅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货车(包括客货两用车)。货车是指载货机动车、厢式货车、自卸车、电瓶运输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输车。
    
    ◆5、营业货车:是指用于货物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货车(包括客货两用车)。货车是指载货机动车、厢式货车、自卸车、电瓶运输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输车。
    
    ◆6、特种车:是指用于各类装载油料、气体、液体等专用罐车,或适用于装有冷冻或加温设备的厢式机动车;或用于牵引(非集装箱拖头或货车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机动车;或专门用于牵引集装箱箱体(货柜)的集装箱拖头。
    
    特种车按其用途共分成4类,不同类型机动车采用不同收费标准:
    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冷藏车;
    特种车二: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7、摩托车:是指以燃料或电瓶为动力的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摩托车分成3类:50CC及以下,50CC~250CC(含),250CC以上及侧三轮。
    
    ◆8、拖拉机按其使用性质分为农用型拖拉机和运输型拖拉机。农用型拖拉机是指以田间作业为主,通过铰接连接牵引挂车可进行运输作业的拖拉机。农用型拖拉机分为14.7KW及以下和14.7KW以上两种。农用型拖拉机包括各种收割机。
    
    运输型拖拉机是指货箱与底盘一体,不通过牵引挂车可运输作业的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分为14.7KW及以下和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
    
    ◆9、挂车:是指就其设计和技术特征需机动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机动车。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50%计算。
    
    ◆10、补充说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各车型的座位和吨位的分类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表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2013年3月4日

特别注意时刻盯紧自己的车险保单
    特别注意时刻盯紧自己的保单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车险保单必须见款出单,代理人不得私扣保费,也不能私扣保单,因此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盯紧自己的保单。保单是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凭证,陈匡非告诉记者:“近年来也发生过一些代理人私扣保单的现象,就是代理人将保单正本和发票的彩色复印件给了车主,车主误以为自己拿到的是原件,把保费直接交给代理人,而后代理人也将保费交给保险公司。过一段时间,代理人拿保单正本的原件和发票去保险公司办理退保。车主在出险后,向保险公司报案时才知道保单已退保,代理人也早已无踪影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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