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转让 保险标的自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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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4 17: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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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日起,新《保险法》开始正式实施。根据新《保险法》,
车险如未过户,保险公司仍需买单;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这些都成为新《保险法》的亮点。据悉,太平洋财产保险佛山中心支公司已经开始按照新《保险法》的理赔服务时效执行。
保险标的自动变更
全面修订的新《保险法》在现行《保险法》的基础上新增48条规定,删除19条,修订126条,使《保险法》从原来的158条增加到187条。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车险核赔部经理助理邵立勋表示,从新版《保险法》与现行的《保险法》比较对照来看,新《保险法》在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方面更周到了,更大程度地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利益。而这其中最大的亮点,除了车险未过户保险公司仍需买单、未尽说明义务免责条款将失效、二手车过户前准车主也能买车险等变化外,还有递交投保单须附格式条款、明确核赔及赔付时限、明确拒赔书面通知义务、明确一次补充理赔材料等,让车主可更为轻松地享受有车生活。
二手车的保险一直是读者关心的一个热点,这次,新《保险法》对二手车的保险做了很多新规定,保险标的可自动变更。二手车交易时,保险还没有来得及随车转让的,车在此期间发生事故,按照现行保险法,商业保险是得不到理赔的。新《保险法》规定,对于财产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如果只转让车而保险还没有来得及过户,新《保险法》规定新车主即使不是被保险人也可以享受保险。邵立勋进一步解释了新规,如果二手车在转让过程中增大了风险的话,保险公司对商业保险不负责理赔。比如二手车从私家车转去做营运车,发生保险事故就不在理赔范围。
张先生上周刚买了一辆雪佛兰乐风,在提车前,他打听了多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报价,发现各家保险公司给的折扣都很小,最低只能拿到9.5折。周围几个刚买车的朋友也告诉他,新车买保险确实没什么折扣了。 最近,各大财产险公司纷纷严控车险打折,以前能够轻易打到最低7折的现象不复存在。新车的折扣普遍提高到9.5折,而老车续保则要看上一年度的理赔次数,出险2次以上可能就没有折扣,3次以上要么保费上浮要么干脆拒保。 张先生在4S店上了保险,新车购置价8.25万元,在交强险之外他还投保了商业三者险、车...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1日
车险中的霸王条款 “无责不赔” 小而隐蔽的大条款 车险中的霸王条款 “无责不赔” 小而隐蔽的大条款
在我们一般理解中,保险的保障作用应该是这样的,比如,我们投保了人身意外险,如果出意外了,收了保费的保险公司就要赔。但是在车险中,按照无责不赔的条款,你给自己的车投了保,但出了事故车辆受损后,你可能根本就得不到收了你保费的保险公司的保障。正是有这种所谓的“妙用”,保险公司在合同中隐藏这个“霸王条款”时可没少费工夫。
这就是平安保险公司向老人出具的保险合同。对于这两位老人来说,纵然是大学教授也难以完成阅读。记者在电脑上作了比对,平安保险合同使用...
查看全文>> 案情简介
2011年于某为其所有的AUFO99号小型客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各一份。合同约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人民币110,000.00元;车辆损失综合险保险金额为105,290.0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200,000.00元;保险期间自2011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2年1月1日零时止。
2011年7月某日,投保人驾驶AUFO99号小型客车经过第一大道第一路段时,将行...
查看全文>> 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汽车保险车保险公司也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多了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公司多车主的选择就多,坏处是各车险公司的投保方式以及服务质量不同,车主选择的时候比较麻烦,汽车险哪里投保最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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