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中的霸王条款  “无责不赔” 小而隐蔽的大条款

 所属分类:  2013-5-11 15:02:40    加入收藏

车险中的霸王条款  “无责不赔” 小而隐蔽的大条款

在我们一般理解中,保险的保障作用应该是这样的,比如,我们投保了人身意外险,如果出意外了,收了保费的保险公司就要赔。但是在车险中,按照""无责不赔""的条款,你给自己的车投了保,但出了事故车辆受损后,你可能根本就得不到收了你保费的保险公司的保障。正是有这种所谓的“妙用”,保险公司在合同中隐藏这个“霸王条款”时可没少费工夫。

这就是平安保险公司向老人出具的保险合同。对于这两位老人来说,纵然是大学教授也难以完成阅读。记者在电脑上作了比对,平安保险合同使用的是8号字,这是中国汉字打印的最小号码,一个正常人都很难在电脑上用8号字完成书写和阅读。不仅如此,虽然字号也很小,但小到用8号字的也很少。

我们买保险,根本没提醒我们这个事情,而且我们买保险时,像我们年纪大的人,买的保险都是多的。

老人的律师指出,不但字号小得可怜,这个“按责任赔付”“无责不赔”条款在合同中的位置也耐人寻味。

2013年6月21日

投保交强险的有关规定 车主需要知道
    投保交强险的有关规定: 1、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 2、办理交强险后被保险人应在被保险车辆上放置保险标志。(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保险标志、保险单) 3、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4、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5、合同期满交强险标志自动作废,若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处罚措施: 1、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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