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车险实施“见费出单”

 所属分类:  2013-3-24 19:45:21    加入收藏
记者昨日从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湖南省各财产保险公司今起统一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制度。

  今日起,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只有一次性缴足全部保费和车船税,投保人才能拿到保单,保险合同才正式生效。不能实行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制度的财产保险公司,将自行停止销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机动车辆保险。所谓“见费出单”,是指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在一次性全额交纳保费及车船税后,保险公司方可出具有效保险单证和发票。实行车险“见费出单”后,投保人可用刷银行卡、支票转账、网上支付或到保险公司柜台缴交现金等方式缴交保费和车船税,投保人能及时获得保险单证和发票。

  实施“见费出单”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投保人保费将直接进入保险公司账户,防止个别保险中介机构不按时与保险公司结算保费、占用甚至挪用或私吞保费,保障了投保人资金安全;二是“见费出单”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单”,投保人当即获得保险单证和发票,避免了过去因保费未能及时入账,一旦出现事故产生理赔纠纷的情况发生。

2013年4月18日

出险理赔记录一直跟随本车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 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实行费率浮动制度,大部分地方实行“双挂钩”机制。下一年的交强险费率跟上一年度车辆有无出险事故发生,以及有无醉酒驾驶记录挂钩。上一年度每出一次险,下一年度的费率会上调10%左右,而若有醉酒驾驶记录,跟据各地情况不同,下一年交强险费率提高10%-30%不等,而且是累加的。   车主提问:我买了一辆二手车,过户车险时换了一家保险公司,是不是...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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