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突降 车毁人惊 到底应该由谁买单
窗户突降 车毁人惊
家住在北京市宣武区的宇文先生,一天回家时发现自家楼下聚集了很多人。走近一看,发现是一扇窗户从楼上掉下来,正巧砸坏了停在楼下的轿车。再仔细一看,这扇窗户是从自己家厨房掉落下来的。被砸车主当时非常懊恼,但看到宇文先生一脸的惊讶后,却安慰宇文先生说,自己的车上了保险,这种事故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
人们都以为这件事就此过去了,可是半年后,为车主提供理赔的保险公司,将宇文先生告上法庭。
房屋质量 谁应负责
法庭上,原告保险公司要求宇文先生赔偿修车费4万元。而被告宇文先生则说自己并不是房屋的管理人和所有人。当初入住时,发现房屋质量存在很多问题,所以一直没有办理产权手续。因此,房屋的所有人至今还是开发商。宇文先生还出示了一份专业鉴定机构对自家门窗进行的质量鉴定报告,这份报告上写明了窗户安装方法不符合质量规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作为被追加成被告的开发商却不认同,他们认为此鉴定报告有假,不承认房屋质量有问题。可是,当法庭示意如果开发商对此质量鉴定报告有疑义,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时,开发商却当庭拒绝。因为要对一栋楼的所有门窗进行质量鉴定,是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最后,由于窗户的坠落属房屋质量问题,法院判决,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支付保险公司4万元,同时判定开发商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律师提示
消费者应懂得利用法律保护自己针对本案涉及由房屋质量引起诉讼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岳成律师,他认为:房屋质量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重点,相关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中,消费者应该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只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的(包括质量等级不合格),就可以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还规定,只要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均可提出退房和赔偿损失。
在上述案件中,如果宇文先生没有聘请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那么宇文先生很可能和开发商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作为买受人,一旦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该做鉴定的要马上做鉴定,该要求修复的必须尽快要求修复。只有这样,作为买房一方的权利才能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