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部门将开始追缴养路费欠款,并依法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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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4 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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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至本月23日,欠缴养路费的车主主动补缴养路费,将免除收取滞纳金及相关的行政处罚。本月24日起,路政部门将开始追缴养路费欠款,并依法收取滞纳金。
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和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机动车新年起不再需要缴纳养路费。针对此前拖欠的养路费问题,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近日发布通告,公布了本市养路费欠缴费用清理方案。
据介绍,目前本市已经停止在农业银行代收养路费,欠缴、漏缴养路费的车主,需要到征稽处分布在18区县的征稽机构缴纳费用。除了对2009年1月4日至2009年1月23日期间主动补缴欠缴、漏缴公路养路费的车主免收滞纳金外,对仍欠费不补的车主将加大清缴力度,确保应征不漏。届时,市路政局将采取向社会公布欠费车主信息、依法暂停欠费车辆使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进行清理,并依法收取滞纳金。(童曙泉)
2013年4月1日
中外车险差距之二,是险种设置不够周密 差距之二,是险种设置不够周密。迄今为止,我们的险种还停留在“两个基本险外加若干附加险”的模式上,不久前又增加了国家强制的“交强险”。交强险出台已3年,保险公司和社会各界质疑之声仍然不断。保险公司赚了大利润,却仍然把交强险当作额外负担,在赔付上或多或少地怠慢交通事故受害人。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者险”)和交强险“两张皮”,还增加了车主的保费负担。笔者以为,我们不妨参考美国的做法,以适当方式将交强险纳入原来的“三者险”中,使两者合二为一,成为强制的“新三者险”,适当加收一点保费。对于其他险种,也可适...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