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监管趋紧推高车险价格

 所属分类:  2013-3-25 21:46:03    加入收藏
近日,包括浙江、安徽、湖南、上海等多个省市相继开始将车险行业手续费监管提上日程。随着这一监管措施的相继实施,部分地区传统渠道的车险销售价格出现了一定的上涨。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车险价格的补涨意味着市场开始挥别恶性竞争,有利于行业整体扭亏。与此同时,许多保险公司也纷纷开通了电话车险等新兴渠道来增加盈利、拓展客户群。 
  监管趋紧推高车险价格 
  "如果消费者现在通过车险业务员、4S店投保或者续保,就会发现今年的车险价格相对去年出现了明显上涨。"北京一家财产险公司人士对记者说,此次价格的普遍上调,并非指车险合同价格的上调,而是由于行业监管加强,因此在通过中介购买车险时,投保人所能享受"折扣"降低。 
  以一单5000元的车辆商业险为例,以往受保监会"7折令"限制,其单面价格最低可降至3500元;但是为了能够拉住客户,各种代理机构竞相将自己的手续费以打折形式返还车主,变相地降低了车险价格。但与此同时产生的,却是保险公司与车主"双输"的现状。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把车险价格看作100%,这其中:保险公司运营成本占15%,车主维修赔付成本占65%,剩下20%在扣除中介代理成本后,才是保险公司利润。如果按照保监会最高15%中介渠道手续费执行,保险公司还有5%的利润。但现实的市场情况是,为了争夺市场份额,恶性手续费竞争已经把代理渠道费率提高到了30%左右。这样保险公司不但无法盈利,还会出现亏损。据统计,近年来保险公司车险的盈利率一直维持在-7%的亏损状态。回顾去年车险市场,各大保险公司亏损都很严重。因此,今年的盈利压力迫在眉睫。 
  另一方面,由于代理渠道将手续费返还车主时比例参差不齐、且存在与车主讨价还价的情况,因此造成了目前市场上报价混乱,消费者摸不到头绪的现象。 
  因此,业内人士认为,加强手续费监管是大势所趋,"如果今年这些手续费监管措施能够进一步充分落实,那么这无疑将对车险行业整体的扭亏为盈起到关键作用。"上述财险公司人士这样表示。 

2013年1月21日

详细解读太平洋保险规模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章保险公司第八十四条规定: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合并、分立外,不得解散。第八十七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消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中国太平洋保险成立于1991年5月13日,总部设在上海,成功在A股和H股上市,旗下拥有太平洋寿险、太平洋产险、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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