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将被严格处理

 所属分类:  2013-3-26 0:09:51    加入收藏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即日起,市公安交警支队将对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实施严格治理。

  有车一族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行为并不鲜见,据了解,出现不投保交强险的原因,不排除有的车主故意不交,有的是因为新购车辆检验期限与交强险期限不同,如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而交强险1年1投保,一些车主因为麻痹,只有到车辆检验时才注意到交强险问题,造成交强险到期后没有投保新的交强险。市交警部门特别强调,不论什么原因,只要是没有有效的交强险,就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就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此次治理行动中,交警各单位将在路面执勤、事故处理、车辆管理工作中加大对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对于查扣的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车辆,一律扣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此项违法行为代码为1017,录入交通违法管理系统时,将罚款额填写为最低责任限额保险费的二倍罚款。待当事人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接受处罚后方可放行车辆。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车主们要留意交强险有效期限,及时投保,避免因为交强险过期造成事故赔偿方面的损失和交通违法被处罚。

2013年6月16日

车险消费者应根据自己需求购买车险险种
     车主的理赔次数、金额将决定来年车险续保的优惠程度。人保财险有关人士表示,按照车险费率有关规定,假如上一年度车辆未出险,续保时可以享受7折优惠;如果上一年度发生1至2次赔款的车辆,按照基准保费承保(若赔付率低于80%且约定驾驶员的,仍可享受7折优惠);上一年度发生3次赔款的车辆,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10%;上一年度发生4次赔款的车辆,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20%;上一年度发生5至7次以上赔款的车辆,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30%,8次以上就会被拒保。 上述人士提醒,如果当年...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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