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所属分类:  2013-3-27 21:49:35    加入收藏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目前惟一的一个交管部门强制规定要上的车险。按照今年2月起实施的新版交强险,机动车在事故中有责任的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机动车在事故中无责任的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今年4月1日起,上海市交强险费率浮动开始实施“双挂钩”办法。车主如果连续3年没有交通违法记录,就可享受到最高40%的费率下浮。此外,若同时连续3年没有事故理赔,还可享受30%的费率下浮。

2013年5月8日

保险理赔4注意
    保险理赔4注意 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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