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将向外资险企开放,国内保险业竞争进入白热化
对于近日提出的将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业务,穆迪副总裁,高级信用评级主任严溢敏认为,新机制可能会导致国内保险公司面临更激烈的竞争,从而对保费产生压力。但是,新规定加剧的竞争将为提高保险业的定价铺平道路,最终有益于所有保险公司。
中国政府目前禁止外资保险公司提供交强险产品,并规定了交强险保费费率,该保费占机动车总保费的30%左右。尽管交强险作为独立的业务种类是一项亏损业务,但保险公司是否有能力提供交强险产品却至关重要。因为该险种通常作为范围更大的机动车综合保险的一部分出售,其中会包含利润更丰厚的非强制性商业车险。因此,外资保险公司无法销售交强险产品,直接导致其在汽车保险市场上相对于国内保险公司处于极大的劣势。
缺乏上述业务渠道正是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10年后整体市场份额始终不足1.2%的原因,同时也是部分外资保险公司退出中国市场的原因。
严溢敏分析指出,由于汽车保险保费占2010年中国财产与意外保险(产险)保费的74.4%,而外资保险公司无法在这个重要的市场上获得立足之地,这影响了其推广品牌的能力和进行交叉销售的机会。
中国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将是重要的有利一步,可以使外资保险公司与国内保险公司在汽车保险业务和整个保险市场上展开竞争。虽然交强险市场的开放并不能确保短期内外资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会从中受益,但可为其提供进入更广阔市场的途径。如果没有这一途径,外资保险公司将无法实现其生存所需要的规模经济。
相比之下,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必然会分薄国内保险公司的部分业务。尤其是某些保险公司为了赢得或维持市场份额,对非强制性的商业车险采取激进的定价策略,那么放开交强险市场亦将威胁国内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其认为,未来3-5年国内保险公司仍将维持领先的市场份额,因为其在规模、品牌知名度和销售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但是,鉴于外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其海外汽车保险业务的经验来分享技术专长,严溢敏预计开放交强险市场将推动业内更高效的风险定价,为深化改革(包括开放保费费率)铺平道路,最终将有利于所有市场参与者。
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发挥商业人身保险对社会保险的补充作用。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既有相互竞争、冲突的一面,又有相互促进、共同成长的一面;两者相互融合,构成国家的经济保障体系。
如何发挥商业人身保险对社会保险的补充作用?具体建议为: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促进商业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相互融合。
总之,我国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多项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有很多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保险业将会进一步加速发展。一个经济强国,必有一个发达的保险市场做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