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保车险时,车主应当尽量保全保足

 所属分类:平安车险   2013-3-29 22:16:24    加入收藏

今年1月,市民张小姐买了一辆奥迪轿车,并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了机动车保险。后来,这辆车出了交通事故,当时共用去修理费8000元。保险公司派了理赔人员查勘,并当即认可了修理费,但最终却只赔偿了4000元。张小姐找到保险公司理论才得知,原因是她的保险没买足,属于不足额投保。据介绍,张小姐这辆车的保险当时是通过一位朋友买的,投保时让朋友按照最低的价格核算,于是原本市场价近40万元的新车,结果却按照20万元的保险金额投保,当时也确实省下了一笔保险费。然而,正是这样的不足额投保,给理赔埋下了隐患。
专家点评

所谓不足额投保,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情况。举例来说:一辆价值12万元左右的凯越轿车,如果按照8万元确定保险金额,则此项投保属于不足额投保。那么,不足额投保怎么赔付呢?根据保险条款规定:“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及施救费用。”因此,张小姐只能获得一部分修理赔偿金,其赔偿公式为8000×(20/40)。不足额投保通常的后果是: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只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比例赔付。

同样,相对于不足额投保,超额投保也不可取。因为按照保险条例,当保险金额高于车辆实际价值时,赔偿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为限。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保险的基本原则是经济补偿,被保险人不能通过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

在此,商众车险专家提醒:在投保车险时,客户应当尽量保全保足。投保主险的同时,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附加险,并且按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相当的保险金额。这样今后车辆行驶,也就有了更多的保障。

 

2013年4月28日

车辆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的减免范围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下列规定执行: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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