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投保注意事项 :车险生效前发生事故不赔

 所属分类:  2013-4-1 14:38:30    加入收藏
新车投保注意事项:车险生效前发生事故不赔

  再来看一个典型的忽略新车投保注意事项的案例。

  2009年5月28日上午,蒋先生在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轿车,当日下午支付了25.73万元。其中包括了由代办投保车险手续的费用,在获得临时移动证后于当日将车提走。当时,销售人员已经告诉姜先生,他的保费将在当天下午5点,和其他车主的保费一起集中支付到保险公司,然后他的车险将于第二天凌晨,也就是5月29日零时开始生效。不巧,28日下午一点,蒋先生带着自己的爱人,兴匆匆地驾驶了自己心爱的新车到处转,还开到了内环以内的永兴路上,谁知却与他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并造成他人受伤产生住院医药费2.4万余元。 经交管部门认定,蒋先生负全部责任。由于发生事故时,蒋先生的保单尚未生效,而且当时保费也还未交到保险公司,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而蒋先生认为,是因销售公司代投保不及时导致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理赔,造成了损失,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销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2.4万元。

  后来,法院判定,蒋先生在已知保险还未生效,仍然驾驶刚购买的新车至临时移动证禁止的区域内(根据规定,上海地区的临时移动证在规定的7:00~20:00时间段内,不能进内环线,也不能上高架进隧道等),并发生交通事故,自身存在过错,因此保险公司和汽车销售公司均不承担赔偿责任。这点新车投保注意事项也是很多车主容易忽略的。

  为此,新车投保注意事项告诉消费者,在委托4S店办理车险的时候,应该明确自己的保险要在哪一天生效。如果4S店表示无法确认生效时间,消费者最好还是自己去保险公司办理,或通过保险公司的电话销售渠道,让保险公司人员带着移动POS机过来,刷卡或现金付费后 ,车险即可生效。

2013年4月22日

为不影响续保费用 小损自己担着吧
    一些新车主投保车险时,常认为“全险”就是无论车遇到什么样的损坏,都可以理赔,其实不然。在实际车险业务操作过程中,所谓的“全险”是指车主投保了“交强险、三者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等几个主要的险种。所谓“全险”说法不准确,从本质上讲,车险保单同样是一个“保费”与“保险责任”对价的合同,每张车险保单保费的有限性,决定了保险公司只承担与保费对应的有限保险责任。像玻璃破碎险与划痕险、涉水险,常常都是所谓的“全险”之外。 由于车险费率实行浮动,如果上一年的出险次数偏多,会直接影响到...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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