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电:赔偿1000元,理赔时为何只剩一半?

 所属分类:  2013-4-2 19:38:33    加入收藏
“明明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却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拒赔!”

  “制定保险条款的是保险公司,决定赔不赔的还是保险公司,赔与不赔全凭定损员一张嘴。”

  伴随车辆保有量的日渐增多,本报经常会接到读者关于车险理赔的各类咨询与投诉。在车险使用中,无论是出险报警,还是在维修理赔时,由于车险理赔的细则繁多,消费者很难明白到底哪些是保险公司明文规定的理赔方式,哪些则可以有一定的灵活变通空间。本报特请行业资深理赔人士坐堂,解答读者关于理赔方面的疑问。 

  读者来电:赔偿1000元,理赔时为何只剩一半?

  沈先生11月30日驾车出行,在行驶至路口转弯时与一辆助动车相撞,造成骑车人受伤及助动车受损,沈先生报警后,交警现场进行调解,沈先生一次性赔偿给对方1000元。但当沈先生要求保险公司对经济损失进行理赔时,却被告知只能得到500元的理赔金。对此,沈先生并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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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规定,快速处理一次性赔付上限为1000元。也就是说发生事故后,只要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损失,定损员无需到场,保险公司也会照单理赔,但这仅针对双车事故。沈先生的案例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对于非机动车一方,保险公司规定的理赔上限为500元,因而保险公司据此仅赔偿沈先生500元,另外的500元需要车主自己支付。

2013年6月4日

车自燃了,如何理赔
      如果车内起火了,应立即停车、灭火,向交警、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保险公司。注意向处理事故的交警、消防部门索取责任认定书或火灾证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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