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拿不到钱事出有因

 所属分类:  2013-4-5 15:48:39    加入收藏

拿不到钱事出有因

12月19日,记者联系了都邦保险浙江分公司杭州营业部负责人蒋先生,他说:“张先生所说的情况属实,但我方是严格按照有关保险条例的规定理赔的。”

据了解,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遵循先交强险后商业险的顺序,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对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已投保商业三者险的按商业三者险的合同条款理赔,超出部分由投保人承担;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全由投保人承担。

蒋先生说:“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规定,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分别为8000元和2000元。张先生没有在我公司购买交强险,前一起事故中6000多元的医疗费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所以本公司无需赔偿。后一起事故涉及财产损失3500元,超出了交强险2000元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所以本公司从商业车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给张先生1500元。”

在听明白蒋先生的解释之后,张先生这才恍然大悟。

2013年3月22日

开车撞人了,而且全是您的责任该如何处理呢??
     案例2:如果您有幸开车撞人了,而且全是您的责任,法院判您赔偿您包赔对方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伤残损失费。。。。你该如何处理呢??   还能怎么样,给钱就是了!   错!   你应该和对方家人商量,加大经济损失赔偿和伤残损失赔偿,尽量把精神赔偿降到最低,没有当然就更好了。   为什么?你问我为什么?这不是五马换六羊嘛   老兄,你又错了,保险公司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而条款明确规定,因保险事故引...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