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到钱事出有因
12月19日,记者联系了都邦保险浙江分公司杭州营业部负责人蒋先生,他说:“张先生所说的情况属实,但我方是严格按照有关保险条例的规定理赔的。”
据了解,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遵循先交强险后商业险的顺序,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对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已投保商业三者险的按商业三者险的合同条款理赔,超出部分由投保人承担;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全由投保人承担。
蒋先生说:“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规定,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分别为8000元和2000元。张先生没有在我公司购买交强险,前一起事故中6000多元的医疗费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所以本公司无需赔偿。后一起事故涉及财产损失3500元,超出了交强险2000元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所以本公司从商业车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给张先生1500元。”
在听明白蒋先生的解释之后,张先生这才恍然大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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