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赔之一:超载、无牌照车出险对于超载车或者没有上牌的车辆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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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5 22: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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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赔之一:超载、无牌照车出险对于超载车或者没有上牌的车辆出险,保险公司都会将其拒之门外。一旦发生事故且与超载有关,保险公司可以超载为理由拒赔。而对无证驾驶或驾驶证有效期已满的也会拒赔,原因很简单:所投保险还未生效。
规定故意造成事故不赔
交强险实施细则,除了进一步明确“交强险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外,还对各种事故的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更明确了四种情况不赔:
据交强险条款第十条规定: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被保险人(车主)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
查看全文>> “续保”不能拖
王小姐在2006年6月购买了一辆新车,并随车购买了一年的车险。今年车险到期后,王小姐忘记了投保的具体日期,加上心存侥幸觉得拖几天没事,便没有及时续保。没想到,就在7月7日王小姐遭遇车祸,因为没有及时续保,损失只能自己扛了。
车盟提醒,车主要留意每年车险到期的日期,否则车辆在保险过期时出险,那车辆就没有了保障。此外,车主拿到保险单后,一定要格外留心一下保险的起保日期,到期及时续保,免得给理赔埋下隐患。车主不要因为事务繁忙,或是存侥幸心理就不进行续保。如果这一期间车辆发生事故,将...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0日
被保险人遇到理赔上的问题可以诉诸法律 1998年年底,河北省廊坊某保险公司对一保险期外出险的投保车辆作出了拒赔决定,引起了双方对到底如何界定保险期限的争议。
期外出险保险人拒赔
1998年,廊坊某保险公司承保了一辆混凝土搅拌车,保险险别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有关附加险。保险期限4个月,自1998年7月26日零时起至1998年11月25日24时止,特别约定栏内注明, “不交保险费不负赔偿责任”,“保险期限4个月实收保费××××元”。
保险单于7月25日签发,当时因被保险...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5日
阳光保险的企业精神和服务理念使得其鹤立鸡群 第四,要说车保险哪家好,阳光保险的企业精神和服务理念使得其鹤立鸡群。阳光人始终将战胜自我作为企业和个人发展的方向,不懈追求创造价值,为用户和社会作出了极大的贡献。阳光保险还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为众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了援助,让他们享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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