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费率大规模价格战可能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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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6 15: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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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价格战可能性小
虽然符合自主拟定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标准的险企扩容至6家,但业内人士普遍表示,由此引发大规模价格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记者查询资料发现,2001年车险费率改革在广东试点,到2003年初,全国财险公司都开始实行由各公司自主开发厘定的车险条款费率,但由此也引发了全行业的恶性竞争,各公司普遍陷入亏损。“直到2006年7月,交强险正式实施,同时行业也推出了ABC三套商业车险产品,监管部门更下达车险优惠不得低于七折的限折令。”熟悉车险行业发展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行业价格战得到遏制,但车险费率市场化也基本宣告失败。直到去年开始,深圳再次开始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的试点,今年以来实施情况中也未发现大规模价格战。
“去年财险行业普遍实现盈利,尽管有监管加强和新车投保的因素,但经历连年亏损之后,财险公司日子并不好过。在当前保险投资表现不佳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将更加关注承保业绩的表现,它们不会轻易选择牺牲承保利润。”兴业证券行业分析师张颖分析认为。此外,作为整个行业费率和条款的带头公司,平安财险和太保财险也没有在目前较好的盈利周期内挑起价格战的动力。“而平安财险和太保财险不在自主定价上大动干戈,其他的达标公司也不可能大幅降价。”上述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2013年1月20日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吗? 原告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机动车第三者保险格式合同中,有“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负责任赔偿”这样的免责条款。但是,该条款是否能成为保险公司免责的理由?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一纸判决,明确否定该免责条款的效力。
2007年1月10日日,案外人(受害人)李某在西二条路行走时,被后面同向行驶的夏利出租车撞伤,原告雇佣的出租司机赵某驾车逃离现场。原告(车主)得知后,主动报案并把车送到指定的停车场。原告在向受害人依法赔偿后,因该车已在保险公司进行了机动车第三者保险,故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查看全文>>